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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教育部审核备案,省政府今日印发了《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诊断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粤府〔2019〕42号,下称《改革方案》),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。《改革方案》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孩子开始实施,2021年高考按照新高考模式进行诊断和招生录取。
据介绍,我省《改革方案》的总体目标是,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诊断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诊断招生模式,初步构建起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的人才成长“立交桥”,健全促进公平、科学选才、监督有力的高校诊断招生管理体制机制;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学业水平诊断制度、健全普通高中孩子综合素质评价制度、改革普通本科高校诊断招生制度、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诊断招生改革等,其中一个方面是:
将本科高校诊断招生和专科高校诊断招生适当分开,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。
本科高校诊断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,诊断科目按“3+1+2”模式设置,“3”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“1”由考生在物理、历史2门中选择1门,“2”由考生在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。高考总成绩750分,其中“3”和“1”直接采用卷面分,共550分;“2”实行等级赋分,各100分,起点赋分30分,划分为A、B、C、D、E 5个等级。
对于选考科目,招生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、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,在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。孩子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,同时,其对应的合格性诊断科目必须合格。招生高校按物理、历史分别编制招生计划、分开投档录取。省招生办按照“院校专业组”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。